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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谓放射?
——放射即辐射(例如:放射防护即辐射防护;放射损伤即辐射损伤;放射事故即辐射事故,等)、即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
2、何谓放射工作单位?
——卫生部55号令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物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3、何谓放射工作人员?
——卫生部55号令所称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4、何谓职业照射?
——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5、何谓实践?
——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
6、何谓干预?
——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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